有关律师表示银行无理由赖账
为了讨要说法,胡女士和骆先生将农行青县支行起诉至青县人民法院,要求农行方面履行存款合同义务。法院虽认定我们和农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,但却不支持我们,最后判农行支付我们2000多元和9000多元。胡女士说,日前他们已向沧州中院提起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