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据京华时报9月1日报道,在昨天上午,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,明星贾静雯的女儿“梧桐妹”的监护权由她和孙志浩双方共同拥有,可是父亲孙志浩做为主要监护人。贾静雯不满此裁定,于是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,要维护女儿权益。
今年7月贾静雯与孙志浩签字离婚后,双方为女儿“梧桐妹”监护权对簿公堂。期间引起众多纠纷与争执,贾静雯同意放弃上海房产1/2的产权,而孙志浩同时也放弃对贾静雯财产的请求权,可是双方爱女之心都一样,谁都不肯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。之后法官经庭讯与查访获知,双方的家庭财势都相当充足,对“梧桐妹”也都很照顾,所以认为双方都适合担任女儿的监护人。重要因素的“梧桐妹”爱父母,只是无法说清喜欢谁多一点,因此最终判定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。
但是孙志浩提出“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”的大优势,因此法官暂时判定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。而贾静雯想把女儿留在台湾,这样就会产生可能性的分歧和争议。假使双方不服裁定,均可向家事法庭合议庭提出抗告。
在昨天下午,贾静雯在台北通过律师发表了相关声明。声明提到去年9月在美国法院就认定贾静雯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,所以无法接受台北地方法院做出的裁定,并表示遗憾。她认为这仅仅做到表面上的公平,还提到发达国家的研究报告指出,这样的行为将会不利于小孩身心发展。为了不影响小孩的权益,贾静雯将会在收到判决书后提出抗告,要求台北地方法院废弃原裁定。